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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
2007-03-29 08:38  文章来源:婺城区外经贸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一、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
  (一) 中方投资者请批合同、章程申请报告。
  (二) 企业章程、合同(含其它附属协议文件)。
  (三)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名称登记通知书(复印件)。
  (四) 投资者出具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、总经理聘任书。
  (五) 董事会成员名单。
  (六) 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(复印件)及本人签字。
  (七) 外方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(复印件)、资信证明文件(复印件*)及翻译件(复印件)。
  (八) 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(复印件*)及资信证明文件(复印件*)。
  (九) 可行性研究报告(中外双方共同编制的可研)及批复文件(复印件)。
  (十) 外方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(被委托人要在委托书原件上签字)。
  (十一)其它须申报的文件(如特种行业:汽车、交通运输、建筑、医药、肉灌食品,烟草等行业须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意见)。

二、外资企业

  (一) 设立外资企业申请报告。
  (二) 企业章程。
  (三)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名称登记通知书(复印件)。
  (四) 投资者出具的法定代表人(或董事会成员)委派书。
  (五) 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(或董事会成员)名单。
  (六) 法定代表人(或董事会成员)身份证明(复印件)及本人签字。
  (七) 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(复印件)、资信证明(复印件*)及翻译件(复印件)。
  (八)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(复印件)。
  (九) 外方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(被委托人要在委托书原件上签字)。
  (十) 其它须申报的文件(如特种行业:汽车、交通运输、建筑、医药、肉灌食品、烟草等行业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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